廉洁从业学习卡【第二十期】

时间:2023-10-12         浏览量:49         【打印此页


没有“纪律”不成“方圆”

——解放战争时期吉林土地改革中的干部作风纪律整顿

“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在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的形势下,1946年7月7日,中共中央东北局通过了陈云起草的、经毛泽东改定的《关于东北形势及任务的决议》(即“七七决议”),决定把建立根据地摆在一切工作的第一位,动员干部下乡,开展土地改革运动(以下简称“土改运动”)。

吉林省政府 吉林省军区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土地法大纲制定吉林省土地纲要的布告。

吉林省各地党组织迅速传达贯彻东北局“七七决议”精神,党政军干部坚决响应东北局和省委的号召,立即掀起下乡热潮。到11月,全省有1698名干部下乡,仅省直机关就抽调400名干部下乡。各级干部组成工作团(队)深入农村,广泛发动群众,分批开展土地改革运动。经过“清算分地”“煮夹生饭”“砍挖运动”和“平分土地运动”,东北无地少地的农民人均分到5至10亩的土地,在经济上、政治上得到彻底翻身。

翻身农民在自己分得的土地上插标牌。

土地改革焕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但是在吉林省土改运动中的清算分地阶段,出现了假分地、“和平”分地等“半生不熟”和“夹生”现象。产生“夹生”的原因,除了一些群众对党的政策不够了解,更主要的是,在当时紧张的战争形势和吉林地区复杂的斗争状况下,有些地方领导力量薄弱,一些刚到地方负责土改运动的干部工作经验不足、政策水平不高,思想和作风存在一定问题,群众路线贯彻不够彻底,导致广大贫苦农民的利益和要求得不到满足。

当时突出的问题,一是斗争果实再分配时出现腐化现象。在监督缺失的背景下,面对大批财产,出现了保管和分配权使用不当的情况,个别干部甚至出现了贪污斗争果实、私生活不检点等问题。二是个别村款支出攀升,浪费现象普遍。由于战争的特殊形势,导致村款管理松动,基层干部借机贪污浪费,一些农会吃喝风盛行,村款负担迅速加重。三是干部作风方面问题凸显。个别干部存在官僚主义、形势主义,强迫命令作风、自由主义作风浓厚。有的农会干部农民意识严重,不会管理;还有的农会干部存在作威作福的思想,有悖于党组织的要求。

1976年11月21日,东北局及时发出《关于解决土地改革运动中“半生不熟”问题的指示》,要求把解决“半生不熟”问题作为当前工作的中心任务,把“夹生饭”变成“熟饭”。遵照东北局的指示,中共吉林省委立即加强干部纪律作风思想建设,对土地改运动中出现的问题情况及时整顿纠偏。

1947年8月,东北局为继续完成土地改革深入群众运动的指示。

首先,吉林省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土改运动进行说明规范,为土地改革作风纪律整顿提供制度保障。1947年2月12日,吉林省政府颁布了《吉林省惩治贪污暂行条例》,教育干部严守纪律,防止、惩治贪污浪费。年底,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在《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基础上,制定颁发《执行中国土地法大纲及东北政委会补充办法的补充办法》,作为本省土地改革法令。1948年1月13日,中共吉林省委发出《告农民书》,号召群众自己做主,批评和监督干部。其次,在全省上下进行广泛思想学习教育,使干群紧密结合,促进大家形成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为加强整顿力度,全省上下又掀起一场整党运动,无论是老干部、新干部、外来干部还是本地干部,从司令员、省主席、专员、县长,到工作队长、队员、区乡干部、积极分子、战士、伙夫、马夫等,都要接受组织和群众的审查。老干部主要从思想、作风、生活方面进行整顿,新干部主要对其历史、阶段属性和思想情况进行审查。整顿过程中,展开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大部分同志能够以彻底肃清的态度批评自己、审视他人,一些虚假报告家庭成分、袒护地主、贪污腐化等问题得到了揭发。最后,各地区召开雇贫农大会发扬民主、大胆审干,由群众向区、村干部和工作人员提出意见,经群众讨论和决定,肃清有问题干部,使群众真正了解、行驶民主权利。

土地改革使贫苦农民得到土地,图为发放地照大会会场。

1948年,辽北省长农县(今长春市农安县交界处)为农民许仁山颁发的盖有东北行政委员会印鉴的土地执照。

经过作风纪律整顿,干部队伍得到了净化,干群关系明显改善,解决了土改中出现的“夹生饭”问题,吉林地区的土改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全省广大贫苦农民拥有土地的愿望得以满足,踊跃参军、支援前线的热情空前高涨,为东北解放战争乃至全国解放战争的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摘自:《吉林党史中的作风纪律故事》

 


 

  • 长月烬明网站

  • 长月烬明微信

  • 长月烬明微报